声音开关

语速

放大

缩小

鼠标样式

大字幕

重置

退出服务

|

搜索
您当前的位置:固原市院 > 检务公开 > 公示公告 > 正文
财政监督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
2019-12-18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分享至:
分享到微信
2019-12-18

财政监督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

 

一、严禁干预被监督单位资金分配等具体业务

二、严禁以授课费、咨询费等方式从被监督单位获得报酬

三、严禁向被监督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

四、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

 

【作者】:
【来源】: